1948年12月22日,东京巢鸭监狱被全面戒严,武装警卫驻守在监狱内外。外面寒风凛冽,监狱内的七名战犯似乎也感觉到了死神的逼近,气氛压抑沉重。晚餐时间,只有一个人点了最后的晚餐,其余的人则食之无味。深夜过后,一个矮小、满脸胡须的光头男子被押上了绞刑架。随着行刑官的指令,他被绞刑机吊起,开始剧烈挣扎,喘不过气来,双腿不止颤抖。九分钟后,他终于死去,这个人就是日本侵华战争的主要元凶、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即使在临终前,他依旧坚称自己的行为是“自卫”,并没有丝毫悔改的意思。
与他一同被行刑的还有其他几名战犯,包括武藤章、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人。到了第二天早晨,东京审判中被判绞刑的七名战犯全部被执行死刑,偿还了他们在亚洲地区造成的数千万无辜生命的罪行。然而,除去这七人,东京审判还判处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一人被判20年监禁,一人仅为7年。然而,很多甲级战犯后来都获得了保释,逃脱了惩罚,甚至其中一些人重新活跃在政治和商界,其中就包括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的祖父岸信介。
东条英机等七人的绞刑判决,是在六票赞成、五票反对的微弱差距下作出的。而在东京审判的过程中,还有不少罪犯逃脱了应有的惩罚。比如,731细菌实验部队的创始人石井四根、南京大屠杀的策划者朝香宫鸩彦以及直接指挥和策划侵华战争的裕仁天皇等,他们不仅完全没有出席东京审判,还成功躲避了责任,将自己的罪行抛给了他人。
最具讽刺意义的是,日本对中国及整个亚太地区长达15年的侵略与暴行,竟然仅以7名战犯的绞刑作为终结,而那些作恶最多的战犯依然能够继续悠闲地生活。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审判结果?与对纳粹罪犯严惩不贷的纽伦堡审判相比,东京审判的结果显得如此荒谬和可笑,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1946年初,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发布了一项重要文件,宣布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清算日本在二战中的罪行。这一消息令梅汝璈等中国法官以及所有曾受压迫的国家感到鼓舞。终于,正义将会战胜邪恶,所有的侵略者都将付出代价。许多人包括梅汝璈在内,憧憬着东京审判将与纽伦堡审判一样,毫不留情地审判每一位参与战争的罪犯。
于是,国民政府派遣梅汝璈、向哲濬等人作为法官代表出席东京审判的开幕。梅汝璈在芝加哥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向哲濬则在耶鲁大学攻读法律博士,并担任江浙地区的首席检察官。两位法官立即开始搜集日本在战争中的罪行证据,并组成了一支精通国际法和英语的顾问团队。
然而,审判一开始便出现了严重的分歧,特别是在法庭座次的安排上。庭长韦伯法官基于个人偏好,将中国的位置从第二位降至第三位,将与自己关系较好的英国法官调至第二位。对此,梅汝璈坚决反对,认为这是对中国的不尊重,并表示如果不按原定座位安排,他将拒绝参加审判。经过多次交涉,最终中国的位置得到了恢复。
这场审判的难度不仅仅体现在座位之争。由于美国主导了整个审判,美国的诉讼体系、审判庭的统帅、定罪量刑等都由美国一手操办。在审判前,美国已经决定不追究裕仁天皇以及日本皇室的责任,因为他们需要日本继续作为对抗苏联的战略力量。美国对731细菌部队的保密资料极为重视,因此石井四根等人的免罪也可以看作是美国与日本的交易。
此外,由于审判采取了英美的诉讼体系,日本战犯均配备了经验丰富的美国辩护律师,而中国法官的准备工作则远远不足,导致审判过程中,中国法官与英美法官的博弈异常艰难。梅汝璈等人白天查阅大量的国际法文献,晚上亲自抄写日军侵略档案,几乎毫无休息时间。
最终,尽管中国法官们拼尽全力,东京审判依旧存在诸多不公。许多罪大恶极的战犯在法庭上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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